顺创案例 | 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一审判赔50万!二审逆转胜诉:一分钱不用赔!
来源: | 作者:广东顺创律师事务所 | 发布时间: 2026-03-25 | 23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从“必输案”到“全驳回”,我们靠专业逻辑帮企业守住血汗钱

在企业用工中,关联公司之间人员调动是再常见不过的操作,可背后藏着的“双倍工资”巨坑,一旦踩中,动辄几十万赔偿。今日,就来分享我所成功办结的一起二审惊天逆转劳动争议群体案,用极致专业帮用人单位翻盘,直接省下近50万元赔偿款!

一、案情回顾:一审全线溃败,企业面临巨额赔偿

员工最初入职A公司,在职长达1年多,双方始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之后,员工因关联公司用工安排,转入B公司工作,接近一年时间,B公司同样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员工离职后,直接提起仲裁,主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仲裁委、一审法院均认定:B公司未签劳动合同违法,判决B公司向6名员工支付双倍工资差额近50万元。

拿到一审判决时,企业几近绝望:

没签合同是事实,一审已经败诉,这笔钱难道“非赔不可”?

二、绝地翻盘:我所介入,找到案件关键破局点

危难之际,公司委托我所劳动法律师团队代理二审。

主办律师沉下心,逐字逐句梳理全部证据、庭审笔录与法律关系,从看似“死局”的案情里,挖出了扭转乾坤的核心逻辑:

1. 超1年未签合同,已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在A公司工作超过1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同时,主张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受仲裁时效限制。

员工在A公司期间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请求,早已超过时效,法律不再保护。而且劳动者请求的是B公司工作期间的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即使仲裁未提出时效抗辩,也不影响本案。

2. 关联公司用工,劳动关系连续,无固定期限合同延续

A公司与B公司属于关联公司,员工是企业安排下的内部调动,并非主动离职重新入职,劳动关系连续存续、从未中断。

既然员工在A公司已“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在关联调动至B公司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依法延续至B公司。

3. 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无需再赔“双倍工资”

员工要求B公司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法理逻辑不成立:

双方已依法视为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公司仅负有“补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无需承担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责任。

三、二审胜诉:法院全额采纳,近50万赔偿全驳回

二审庭审中,我所律师将上述关联用工+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效抗辩的完整逻辑,清晰、严谨、完整呈现。

最终,东莞二审法院完全采纳我所代理观点,依法作出颠覆性判决:

1. 撤销一审判决;

2. 驳回劳动者关于要求B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全部诉讼请求;

3. 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任何双倍工资赔偿差额,直接省下50近万元!

四、给所有企业老板的3个关键提醒(血泪经验)

这起案件,是关联公司用工的典型警示,更是企业用工合规的必修课:

1. 关联公司调动,千万别当“重新入职”处理

关联企业间员工调动,劳动关系连续计算,权利义务延续。如果不认定关联公司,按重新入职计算,赔偿必不可少!

2. 用工满1年未签合同,不等于一直赔双倍工资

满1年未签劳动合同,法律直接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工资,双倍工资有严格时效,不是员工想要就能要。

当然,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法定义务,必须牢记!不是所有案件都这么幸运。

3. 一审输了,不等于案子死了,专业律师能创造逆转

劳动争议二审改判率不高,但逻辑对、证据足、法律适用精准,再难的“必输案”,也有翻盘可能。

写在最后

用工风险,藏在细节里;

案件逆转,赢在专业上。

顺创律所深耕企业用工合规、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多年,专注代理用人单位,擅长处理:

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违法辞退、加班费、工伤赔偿、关联用工、群体性劳动纠纷等各类疑难案件。

我们见过太多企业,因为一个疏忽、一个不懂,赔掉辛苦赚来的利润。

我们始终坚持:

用最专业的法律逻辑,为企业挡风险、止损点、赢官司;

用最尽责的办案态度,让企业不花冤枉钱、不输冤枉案。

如果您的企业遇到劳动纠纷、用工难题,

欢迎随时私信联系我们。

让专业劳动法律师,为您的企业稳健经营保驾护航。

文/彭万红 广东顺创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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