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GUANGDONGSHUNCHUANG LAW FIRM -
广东顺创律师事务所
2026年8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通知,自9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深圳全日制月最低工资由2520元上调至2700元,折合正常工作时间小时工资为15.52元。非全日制小时工资由23.7元上调至25.4元。
对企业而言,这不仅仅是一个数字的变化——它会连带影响加班费计算、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劳动仲裁终局裁决门槛、试用期工资、病假待遇等一整套用工体系。
本文整理了深圳近10年最低工资标准演变、近5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并就企业最关心的7个实务问题做了详细解答,文末附合规落地清单。
2026年8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6年9月1日起调整提高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延续分区域差异化标准,全省划分为三类档位:
一类标准:广州2680元/月、深圳27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资均为25.4元/小时;
二类标准:230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非全日制小时工资21.9元/小时;
三类标准:204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肇庆、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非全日制小时工资20.2元/小时。
深圳继续保持全省月最低工资最高水平,本次较上一标准(2520元/月)上调180元,涨幅约7.1%。
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在剔除以下项目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加班费);
2.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深圳是全国最早建立最低工资制度的城市之一。2010年起,深圳取消特区内外双标准,统一执行全市最低工资。以下为近16年完整数据:
执行时间 | 全日制月最低工资(元/月) | 非全日制小时工资(元/小时) |
2010.07.01 | 1100 | 9.8 |
2011.04.01 | 1320 | 11.7 |
2012.02.01 | 1500 | 13.3 |
2013.03.01 | 1600 | 14.5 |
2014.02.01 | 1808 | 16.5 |
2015.03.01 | 2030 | 18.5 |
2017.06.01 | 2130 | 19.5 |
2018.08.01 | 2200 | 20.3 |
2022.01.01 | 2360 | 22.2 |
2025.03.01 | 2520 | 23.7 |
2026.09.01(新标准) | 2700 | 25.4 |
数据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历年官方文件。
从1100元到2700元,16年间深圳最低工资增长了145%,折射出特区经济发展与民生保障的同步推进。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直接关联社保缴费上下限、公积金缴存基数、经济补偿金三倍封顶、竞业限制补偿、工伤待遇核算等关键用工场景。
以下为近11年官方统计数据:
统计年度 | 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元) | 月平均工资(元) |
2015 | 81034 | 6753 |
2016 | 89757 | 7480 |
2017 | 100173 | 8348 |
2018 | 111709 | 9309 |
2019 | 127757 | 10646 |
2020 | 139436 | 11620 |
2021 | 155563 | 12964 |
2022 | 164754 | 13730 |
2023 | 174640 | 14553 |
2024 | 177057 | 14755 |
2025 | 193881 | 16157 |
数据来源:深圳市统计局历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公报。
2025年度数据于2026年7月24日发布,月均16157元,较2024年增长约9.5%。
实务提示:经济补偿金的"三倍封顶"基数为社平工资的3倍,2025年度为48471元/月;社保缴费基数和住房公积金上限通常为社平工资的3倍,下限则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
答:必须同步调整,否则构成工资拖欠。
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是核心。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那么自2026年9月1日起,计算基数直接由2520元调整为2700元。
如果劳动合同未约定加班费基数,或约定按员工正常出勤月工资核算,则需注意:折算后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15.52元。
标准工时下的折算公式:
日工资 = 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21.75天)
小时工资 = 日工资 ÷ 8小时
以2700元为基数:小时工资 = 2700 ÷ 21.75 ÷ 8 ≈ 15.52元
对应加班费:
• 平时加班(1.5倍):约23.28元/小时
• 休息日加班(2倍):约31.04元/小时
• 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约46.56元/小时
风险提示:沿用旧基数计发加班费,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发差额;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答:间接联动影响缴费下限,企业需及时调整申报。
深圳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2026年9月起,工伤和失业保险两个险种的缴费基数下限将同步更新为2700元,其他险种如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最低工资不挂钩,本次调整没有影响。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同样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企业存在按最低基数为员工参保、缴公积金的操作,需在9月后的申报周期内完成基数调整,避免社保稽核、税务核查引发补缴、滞纳金及行政处罚。
注意: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社平工资的3倍(2025年度为48471元/月),与最低工资上调无直接关联,但每年随社平工资更新而调整。
答:终局裁决的金额门槛直接抬高,企业抗辩空间收窄。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终局裁决意味着:劳动者对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但用人单位不得起诉,只能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金额门槛变化:
• 旧标准(2520元):2520 × 12 = 30240元
• 新标准(2700元):2700 × 12 = 32400元
这意味着32400元以内的小额劳资纠纷,仲裁结果在劳动者不起诉后即刻生效,企业无法通过一审、二审程序争取时间或改判,用工合规瑕疵的暴露成本显著提高。
答:无法定强制固定年限,一般每2至3年至少调整一次。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实施后,如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实际执行中,各地会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就业状况等因素综合研判,调整周期通常在2至3年,特殊情况下可能缩短或延长。
深圳近年调整节奏: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权由特区政府调整为省政府。2017年调整后,间隔4年于2021年再次调整;2021年调整后,间隔3年于2025年调整;本次距2025年标准仅隔一年半即上调,体现了政府对劳动力成本与民生保障的动态平衡。
答:广东均包含,不分地区如上海不包含。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员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法定代扣项目,可以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
换言之,扣除个人社保、公积金和个税后,员工实际到手工资可能低于2700元。
举例说明:员工应发工资2700元,个人承担社保公积金400元,实发2300元——这种情况属于合法。
正确做法:应发工资 = 2700元(最低工资)+ 个人社保公积金扣款 + 其他依法扣除项。
答:非全日制用工有明确法律边界,不能简单等同于"兼职"。
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定要件: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自2026年9月1日起,深圳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4元/小时,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合规要点:
1.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2. 非全日制用工无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但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工伤保险;
3.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4. 注意区分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劳务外包、独立合作不受最低工资约束,但需留存合作协议、成果交付凭证,避免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答:最低工资是多条用工待遇的"基准线",以下项目均与之联动:
1.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700元)。
2. 停工停产待岗工资: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30日)的,应当按正常劳动支付员工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按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2160元/月)。
3. 病假工资: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2160元/月)。
4. 经济补偿金计算: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
9月1日前全面梳理全体员工劳动合同、薪酬制度、加班管理制度、员工手册,重点更新以下条款:
• 加班费计算基数下限(不低于2700元);
• 试用期工资标准(不低于2700元);
• 停工停产待岗工资(不低于2160元/月);
• 病假工资标准(不低于2160元/月)。
对于已经签署的劳动合同,低于上述标准的,可以不予修改,但实际应按上述标准执行。制度修订如涉及劳动者切实权益调整的,需履行民主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并向员工公示或告知,留存书面记录。
核算本次最低工资上调对企业的实际成本影响,包括:
• 全员加班费增量(尤其制造业、零售业、物流、安保、餐饮业等加班密集行业);
• 社保公积金最低基数上调后的企业缴费增量;
• 试用期员工、待岗员工、病假员工的工资补发风险。
建议优化工时排班制度,合理控制加班时长,对计件工资企业重新核定劳动定额,确保计件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数据更新后,同步调整经济补偿金封顶基数、竞业限制补偿标准、工伤待遇核算基数等关联规则,避免因数据滞后引发合规风险。
最低工资标准的每一次上调,表面看是一个数字的变化,背后牵动的却是薪酬发放、社保申报、工时管理、仲裁风险等一整套用工体系。
深圳作为劳动争议高发城市,仲裁案件量大、裁判尺度严格,微小的薪酬合规漏洞都可能演变为批量索赔、行政处罚,甚至影响企业信用。
对企业管理者而言,真正的风险防范不是等争议发生后再找律师,而是在政策变化的第一时间完成合规体检。
如需一对一测算本次最低工资上调带来的用工成本增量,或需要对企业薪酬体系、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合规排查,欢迎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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