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GUANGDONGSHUNCHUANG LAW FIRM -
广东顺创律师事务所
一、紧急介入:刑拘次日受托,抢抓 “黄金 37 天”
案件发生在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第二天。彼时,家属心急如焚,找到我所并迅速办理了委托手续。
在刑事案件中,被刑事拘留后的 “黄金 37 天” 是辩护的黄金窗口期。时间,就是自由。
接案后,我所律师团队立即启动紧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安排律师会见当事人。正是这争分夺秒的介入,为我们后续的辩护工作赢得了宝贵的主动权。
二、深度挖掘:会见中洞悉案件关键疑点
在会见室里,我们与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指控,当事人坚称自己无罪。
我们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结合当事人陈述,逐一对案件细节进行梳理,通过耐心的引导和询问,逐步挖掘出本案中诸多不符合常理,我们挖掘出三个关键疑点,初步判断当事人可能被冤枉:
这些细节,共同指向了一个核心问题:本案究竟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这些疑点的存在,让我们坚信,当事人极有可能是被冤枉的。
三、策略应对:坚守底线,在压力下寻找案件最优解
案件推进过程中,公安机关决定对相关物证进行送检。与此同时,家属因担心当事人在押,希望能尽快让其重获自由,因此提出是否可以对控告人进行一定的补偿。
面对家属的急切心情和案件的复杂局面,我们向家属进行了专业的风险分析和策略建议:补偿的前提,绝不是承认有罪。
我们的核心思路是,促使控告人客观还原案件事实,为辩护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最终,在多方沟通下,控告人提供了一份关键的书面情况说明。尽管她因担心推翻原陈述可能面临诬告的法律风险,未能完全还原全部事实,但这份材料中提及的部分内容,已经与她在公安机关的原始陈述产生了实质性矛盾。这份矛盾,成为了我们构建无罪证据链的重要一环。
四、步步为营:从取保候审到不起诉决定
经过多次深入沟通,公安机关采纳部分意见,对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事人得以与家人团聚,但案件并未结束。
公安机关将案件以 “不捕直诉” 的方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意味着,当事人仍面临被提起公诉的风险。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我所律师没有丝毫松懈。我们全面复制、梳理了全部案卷材料,将先前收集到的所有有利证据 —— 当事人的稳定供述、监控视频、控告人前后矛盾的陈述等 —— 串联起来,形成了一份逻辑严密、环环相扣的书面辩护意见。
之后,我们多次主动与承办检察官进行当面沟通,围绕 “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这一核心,重点阐述了案件中存在的诸多疑点和无法排除的矛盾。我们指出:
1. 双方曾有亲密关系;
2. 女方主动上门且行为自主;
3. 女方陈述前后矛盾,真实性存疑;
4. 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无法证明当事人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
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以及检察院的审慎审查,案件甚至经历了退回补充侦查的程序。
最终,检察院认为,本案经补充侦查后,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2026-08-12
2026-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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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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